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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最高一次性補助50萬元

時間:2023-05-26     【轉載】

湖北省印發湖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zhī),提出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提升數字經濟核心産業能級、推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開展關鍵技術創新及應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五方面15項重點措施。其中提出,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3A級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DCMM)貫标,對首次通過DCMM貫标2級以上的企業,分别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持續開展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上雲标杆、信息消費(fèi)、工業互聯網平台(含“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5G全連接工廠評選,對新增省級5G全連接工廠每個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補,省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每個一次性獎補100萬元。有條件的市(州)應出台政策對省級數字經濟相(xiàng)關試點示範、标杆、優秀案例進行獎補。具體内容如下——

湖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

爲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shū)記關于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關于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發展高地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1.加快5G網絡建設。支持以5G爲代表的“雙千兆”網絡建設。2023年至2025年對電信服務企業新建5G宏基站超出上一年度總數的部分給予獎勵,按每個5G宏基站1萬元進行獎補,力争5G基站數量繼續保持中部領先、全國靠前。(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快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布局。積極争取國家數字經濟重大基礎設施、國家級研究院等平台載體落戶湖北。加快國家網絡安全人才與創新基地、國家工業互聯網标識解析(武漢)頂級節點、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國家試點、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試點建設,對相(xiàng)應的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采取“一事一議(yì)”的方式予以支持,每個項目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北鬥、量子網絡、新型數據中心、人工智能計算中心、高性能計算等領域,新建且投入超過2億元以上的創新基礎設施,擇優按資金投入一定比例給予建設和運營經費(fèi)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省内新建的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區塊鏈骨幹節點,按資金投入10%給予一次性運營經費(fèi)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發改委、省廣電局、省财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數字經濟核心産業能級

3.招引培育數字經濟龍頭企業。對總部(含研發總部和區域總部)新落戶我省的全國電子信息企業競争力百強(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争力百強(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榜單企業,且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或網絡零售首次達到50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首次進入上述榜單的省内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财政廳)

4.加快推進企業做大做強。加快培育省内電子信息制造、軟件和信息服務、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數字經濟核心産業企業做大做強,堅持産業鏈高質量發展“鏈長+鏈主+鏈創”三鏈機制,按統計數據對電子信息制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軟件企業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30億元的,分别給予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财政廳)

5.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發揮産業鏈鏈主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推動産業鏈上下遊協同發展。支持省内龍頭骨幹企業打造行業級、區域級或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台,引導中小微企業上雲上平台,降低企業數字化成本,提升企業數字化轉型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6.促進産業集聚發展。推進武漢“中國軟件特色名城”提檔升級,加快打造“電競之城”。支持國家區塊鏈發展先導區、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工業互聯網産業示範基地、“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和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等加快建設,培育各具特色的數字經濟示範園區。探索園區考評機制,支持在全省範圍内打造一批标杆數字經濟園區,建立以5G網絡覆蓋、工業互聯網平台應用、人工智能、企業上雲、信息安全等爲導向的園區綜合評價機制,對績效評價靠前的分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園區運營主體統籌安排用于補貼園區内企業電費(fèi)、寬帶資費(fèi)、數據資費(fèi)、算力資費(fèi)、場地租金等費(fèi)用。(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财政廳、省通信管理局)

三、推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7.支持國家級數字經濟融合應用示範。對省内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數字經濟領域優秀産品、試點示範項目(含标杆、優秀案例、揭榜挂帥等),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批的國家“數字領航”企業,再獎補200萬元。對省内企業首次獲評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的,每個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3A級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DCMM)貫标,對首次通過DCMM貫标2級以上的企業,分别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财政廳、省通信管理局)

8.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圍繞工業領域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每年面向省内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發放(fàng)上雲服務券,分級分類對購買雲服務企業給予采購費(fèi)用補貼。持續開展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上雲标杆、信息消費(fèi)、工業互聯網平台(含“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5G全連接工廠評選,對新增省級5G全連接工廠每個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補,省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每個一次性獎補100萬元。有條件的市(州)應出台政策對省級數字經濟相(xiàng)關試點示範、标杆、優秀案例進行獎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财政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9.支持數字經濟項目建設。支持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區塊鏈、元宇宙、數據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各領域的應用,建立省級數字經濟項目庫,擇優遴選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新開工數字經濟項目,按照項目軟硬件投資額的8%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财政廳、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yì)各成員(yuán)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大力培育應用場景。支持新業态、新模式在一、二、三産業的融合應用,對開放(fàng)各類資源、面向公衆建立創新、創業、服務的應用場景,每年遴選100個優秀應用場景進行宣傳推廣,并擇優給予項目建設主體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鼓勵各市(州)圍繞數字經濟、工業互聯網、信息消費(fèi)等建設展廳、體驗中心等,按照項目建設實際投入的20%給予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yì)各成員(yuán)單位)

四、大力開展關鍵技術創新及應用

11.加快數字經濟創新成果轉化。探索建立動态調整的省級數字經濟核心領域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以下簡稱“三首”)獎補目錄,對省内注冊經評定的首台(套)、首批次産品省内研制單位和示範應用單位,分别按照單價的15%給予省内研制單位和示範應用單位一次性獎補,雙邊獎補合計最高1000萬元。對首版次軟件按照研發成本的15%給予省内研制單位一次性獎補,按照單價的50%給予省内示範應用單位一次性獎補,雙邊獎補合計最高1000萬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研制“三首”産品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支持,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做好對“三首”産品推廣應用的融資服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金融監管局、省财政廳)

12.支持數字經濟企業技術攻關。鼓勵省内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面向未來産業,開展6G、量子科技、人形機器人、元宇宙、人工智能等領域原創性研發,對相(xiàng)關企業享受研發費(fèi)用加計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最高可達100萬元;鼓勵市縣加大投入,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所在地企業可适當上浮獎勵系數。對總部設在湖北并從事關鍵軟件獨立研發的企業,對年度研發投入超出10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5%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0萬元。(責任單位:省财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13.強化統籌推進。發揮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yì)統籌協調作用,形成省直部門橫向協同,省、市(州)、縣(市、區)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包容審慎對待數字經濟新業态、新模式。省财政通過省級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對資金統籌投入力度大、工作成效顯著的相(xiàng)關部門給予獎補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财政廳、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4.加大财稅金融支持。充分發揮總規模100億元的省數字經濟産業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數字經濟領域重大項目,拓寬數字經濟市場主體融資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市(州)設立數字經濟專項資金。(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金融監管局,長江産業投資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5.加強監測評估。建立健全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組織對各市(州)開展年度綜合評價,發布全省數字經濟工作動态、數字經濟白皮書(shū),定期分析研判數字經濟發展态勢。對年度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的市縣給予督查激勵。(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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