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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3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推薦工作的通知(zhī)時間:2023-05-25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省有關單位: 爲強化推動全省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壯大一批優質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根據《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管理辦法》(蘇工信規〔2020〕2号,以下簡稱《省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現(xiàn)就組織開展2023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以下簡稱"省級示範平台")推薦有關工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申報和推薦條件 省級示範平台認定根據平台在建設水平、服務能力、服務績效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分爲三星、四星、五星等3個等級,原則上遵循三星、四星、五星逐級晉升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可跨星晉升。申報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申報相(xiàng)應星級。 1.申報單位必須是(shì)符合《省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爲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融資、培訓等服務的獨立法人。 2.申報五星省級示範平台必須要達到資産500萬、專職人員(yuán)20人,申報四星省級示範平台必須要達到資産300萬,專職人員(yuán)15人。 3.按照三年有效期要求,對于《關于公布2020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名單的通知(zhī)》(蘇工信服建〔2021〕19号)中認定的平台,需要按《省認定辦法》重新申報認定。但(dàn)上述平台中,仍處于有效期的國家示範平台無需申報,可在國家示範平台有效期最後一年申報省示範平台認定。2021年、2022年認定的省級示範平台暫不需要申報。 4.2023年處于國家示範平台有效期最後一年且省示範平台已經到期的平台,需重新申報認定。 5.獲得國家、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簡稱“示範基地”)認定且非省級示範平台的單位,原則上不得新申報省級示範平台認定。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自願申請,經縣(市、區)工信部門初審,由各設區市工信部門審核彙總後向省工信廳推薦。省屬單位經業務主管部門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推薦表》(附件2)審核蓋章後,行文向省工信廳直接申報。 省工信廳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專家書(shū)面材料評審和實地抽查,按照擇優原則确定省級示範平台。省級示範平台實施動态管理,有效期三年,起止期爲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省級示範平台申報實行紙(zhǐ)質材料和網上同時申報,須提供完整的申報和推薦材料(詳見(jiàn)附件)。 2.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推薦名額不超過25家,其它各設區市推薦名額不超過20家。 請各設區市、省屬單位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紙(zhǐ)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省工信廳服務體系建設處,并将《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推薦彙總表》(附件1)發送至wqhcjy@163.com。申報單位須同時登錄“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smejs.cn)",在“認定申報”欄目中點擊"示範平台認定申報",注冊登錄後進行填報并上傳相(xiàng)關材料,非省屬單位經縣(市、區)、市審核後提交。申報單位可通過2023年省級示範平台認定申報咨詢QQ群(群号1:807645478,群号2:207935293)進行咨詢。 郵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蘇興大廈1709室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huà):025-52686656、025-83673201、13236591607 認定政策咨詢電話(huà):025—69652793 附件: 1.2023年度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申報推薦彙總表 2.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推薦表 3.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申請報告 4.2022年度服務活動彙總表 5.申報單位提交材料清單 6.關于公布2020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名單的通知(zhī) 7.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