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25-066

詳細内容

兩部門關于征集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通知(zhī)

時間:2023-06-07     【轉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生态環境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爲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有關工作部署,加快先進環保裝備研發和應用推廣,提升環保裝備制造業整體水平和供給質量,爲生态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現(xiàn)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工作内容

聚焦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國家生态環境保護主要指标要求,強化創新驅動,突破環保裝備關鍵核心技術工藝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藥劑等領域的技術瓶頸,加強先進适用環保裝備在冶金、化工、建材、輕工、紡織、電鍍等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不斷提升環保裝備标準化、成套化、自動化、綠色化水平。推薦的技術裝備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技術裝備行業領先,處于開發、應用或推廣階段。其中,開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等方式,實現(xiàn)重大技術突破、已經用戶初步驗證的技術裝備;應用類指國内領先、具有行業引領作用和市場應用前景、已實現(xiàn)産業化生産的技術裝備;推廣類指技術成熟可靠、推廣潛力大、經濟适用且有成功應用案例的技術裝備。

(二)技術裝備符合相(xiàng)關産品質量标準、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範要求,應用後污染物控制優于國家污染排放(fàng)相(xiàng)關标準要求,或優于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特别排放(fàng)限值等相(xiàng)關要求。

(三)推薦範圍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複、固體廢物處理、噪聲與振動控制、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環境污染防治專用材料和藥劑、環境污染應急處理、環境污染防治設備專用零部件、減污降碳協同處置10個重點領域。鼓勵推薦脫硫、脫硝、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及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裝備,高鹽工業廢水、電鍍廢水、垃圾滲濾液等水處理技術裝備,污泥高效脫水及處理、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農村(cūn)水污染和垃圾處理、醫療廢物處理、垃圾焚燒飛灰、鋁灰處理等技術裝備。

二、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生态環境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組織本地區、本行業環保裝備研發或生産單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環保技術裝備申報書(shū)》(附件1、2、3),并負責審核、推薦符合要求的技術裝備。

(二)請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正式推薦意見(jiàn)、《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彙總表》(附件4)通過平台報送。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态環境部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必要時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生态環境主管部門核實申報内容。

三、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宋波 010-68205364

生态環境部科技與财務司 劉海波 010-65645370


附件:

1.開發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書(shū)

2.應用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書(shū)

3.推廣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書(shū)

4.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彙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态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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