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25-066

詳細内容

關于組織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的通知(zhī)

時間:2023-05-16     【轉載】

各區工信局,江北新區、各國家級開發區經發局:

爲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智能制造發展規劃》《南京市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2022—2024年)》,準确了解區域、行業等智能制造發展水平,摸清智能制造工作推進成效,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現(xiàn)組織開展全市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自評估範圍

(一)獲評南京市級以上(含)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等智能制造試點示範項目的企業。

(二)獲評國家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2021-2022年)、智能制造優秀場景(2021-2022年)、智能制造試點示範項目(2015-2018年)、智能制造綜合标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2015-2018年)的企業。

(三)計劃申報2023年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和優秀場景的企業。

(四)鼓勵其他制造企業自願參與。

二、自評估标準

請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标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通過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台(圖片)(以下簡稱平台)組織企業開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評估工作。

三、加強宣傳推廣

請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國家标準宣貫,有步驟地引導企業開展貫标應用,加強智能制造經驗模式總結和宣傳推廣,助推全市制造業“智改數轉”。

四、有關工作說明

(一)請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加大工作組織力度,本着企業自願原則,引導轄區内企業客觀填寫自評估信息,并于5月26日前組織企業完成自評估工作。自評估工作全過程不收取任何費(fèi)用,2022年11月30日後已做過自評估的企業,無需重新評估。各區、開發區完成自評估診斷企業情況視情将作爲全年智改數轉工作考核依據。

(二)各區、開發區可結合自評估結果分析本區域智能制造發展現(xiàn)狀,指導政策制定,輔助科學管理。制造企業可結合自評估工作結果梳理企業智能化發展現(xiàn)狀,發現(xiàn)短闆弱項,指導後續提升。

(三)對于自評估工作覆蓋率高、成效好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部将在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智能制造典型場景、智慧供應鏈推薦名額等方面予以适當傾斜。

五、聯系方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處,68788920;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建處,68788901;

中國電标院華東分院(技術支持),18860902177。


 附件:平台自診斷操作流程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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