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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的通知(zhī)

時間:2023-04-07     【轉載】

各縣(市、區)科技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科技局:

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我市高新技術及其産業的發展,根據《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鹽科高〔2020〕4号)有關要求,現(xiàn)就2023年度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申報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申報條件

凡在我市境内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單位,生産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huǒ)〔2016〕32号)的産品均可申報。近一年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不得申報。對于涉密産品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将申報材料作脫密處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申報材料

(一)《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評價申請表》(見(jiàn)附件1);

(二)《産品技術及産業化分析報告》(見(jiàn)附件2);

(三)相(xiàng)關證明材料:

1、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産品,申報時必須提交相(xiàng)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如:藥品生産企業許可證、醫藥GMP認證證書(shū)、新藥證書(shū);食品生産許可證;農藥生産許可證(或批準證書(shū))、登記證;通信産品入網證;公共安全産品、計量器具生産許可證;屬于國家強制認證産品需提交3C認證資質證明等;

2、産品執行标準,包括國際标準、國外先進标準、國家标準、地方标準、行業标準和企業标準等;

3、産品知(zhī)識産權歸屬或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shū)、軟件著作權證書(shū)等;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5、上年度企業财務報表複印件;

6、由設區市以上(含)有資質的檢驗或檢測機構出具的産品質量、性能檢測(驗)報告;

7、涉及環保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标證明。

(四)其他輔助材料。由企業視情況提交,如:由省(部)級以上(含)查新單位出具的查新報告、用戶使用意見(jiàn)(報告)、産品圖片(照片)、省級以上獲獎證書(shū)、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shū)、銀行信用評價證明、國家核準的企業從事申報産品相(xiàng)關的專業資質證明等。

材料時效性:檢測(驗)報告原則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術裝備類産品可放(fàng)寬至3年;查新報告和用戶意見(jiàn)原則要求在1年之内。

三、其他事項

1、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應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申報的産品利稅率一般應不低于20%。

2、2023年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申報分兩批進行,兩批受理截止時間分别爲5月30日、10月15日。各地在截止日前将本地區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彙總表(見(jiàn)附件3)一式一份(含電子版)加蓋公章後報送至我局高新處。聯系人:徐東炎,聯系電話(huà):0515-81888405。

3、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申報工作全面實行信用承諾制。申報企業是(shì)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申報的責任主體,企業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行爲。各地要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對企業相(xiàng)關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


附件:

1、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評價申請表

2、産品技術及産業化分析報告

3、鹽城市高新技術産品申報彙總表


鹽城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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