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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内容

關于做好江蘇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zhī)

時間:2023-04-03     【轉載】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局各處室(局),省藥品監管局、省知(zhī)識産權局,省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zhī)》(蘇市監人〔2022〕369号)要求,現(xiàn)就做好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通知(zhī)如下:


圖片    

一、選拔範圍


(一)選拔範圍爲全省市場監管系統事業單位(含相(xiàng)關社會團體)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科技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yuán)。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yuán)、省創新争先獎獲得者、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獲得者、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培養期内的省“333高層次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以上培養對象等較高級别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申報并轉入“231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培養期内的省“333高層次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省六大人才高峰A類人才等相(xiàng)應層次人才可直接申報并轉入“231人才培養工程”第二層次;培養期内的市廳級人才工程培養對象,可直接申報并轉入“231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培養期内的縣處級人才工程培養對象,可直接申報、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進入“231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


(三)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所在單位處分、誡勉的人員(yuán),在影響期内不得作爲培養對象選拔人選;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的,不得作爲培養對象選拔人選;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在工作中發生過重大責任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yuán),不得作爲培養對象選拔人選。


二、選拔條件


嚴格按照《江蘇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管理辦法》規定的選拔條件,進行申報推薦。其中第一層次培養對象,一般應具備研究生學曆(或碩士學位)和正高級職稱,年齡在54周歲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後出生);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一般應具備大學以上學曆(學士學位)和高級職稱,年齡在49周歲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後出生);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一般應具備大學以上學曆和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在44周歲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後出生)。


對于在本專業領域學術、技術、科研(含軟科學研究)方面有特别的突出貢獻,在國家或省(部)範圍内有一定影響的人員(yuán),學曆可以适當放(fàng)寬,年齡可放(fàng)寬1—2歲。


三、推薦名額


根據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目标,拟推薦第一層次培養對象24名左右(不分配名額),第二層次培養對象360名左右,第三層次培養對象1200名左右(初步名額分配見(jiàn)附件1),可按照實際推薦情況作适當調整。


四、選拔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單位要加強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yuán)積極申報,個人填寫《江蘇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并附有關科研成果和業績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jiàn)。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級及所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符合條件人員(yuán)的組織申報工作。


(二)資格審核和評審。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知(zhī)識産權局、省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組織專家對第一、二層次申報對象材料進行初審推薦,對第三層次申報對象材料進行評審。


(三)專家評審和複核。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對各單位報送的第一、第二層次申報對象材料進行評審,對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人選進行審核把關,初步确定各層次培養對象建議(yì)人選。


(四)集體研究。省市場監管局人事教育處會同科技與信息化處、财務審計處對第一、二、三層次培養對象建議(yì)人選進行審核彙總,提請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會議(yì)集體研究決定,由省市場監管局頒發證書(shū)。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按照規定的推薦名額,嚴格把握評審标準和條件,确保推薦人選質量。


(二)填報申報材料,要認真、規範、真實、完整。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知(zhī)識産權局和省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單位完成材料審核、評審後,需提交以下紙(zhǐ)質材料:


1.《推薦表》一式三份,證明材料一份(學曆、學位證書(shū),職稱、資質證書(shū),科技項目合同或鑒定書(shū)、主要論文著作、專利證書(shū)、成果推廣應用證明、與選拔條件相(xiàng)關的獲獎證書(shū)等業績成果證明)。證明材料按目錄歸類整理,與《推薦表》分開裝訂成冊。


2.《江蘇省市場監管“231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彙總表》1份(加蓋單位公章),同時一并報送Excel格式電子文檔。


3.推薦選拔工作情況報告1份。


(三)請于4月28日前将有關材料報送省局人事教育處。


本通知(zhī)同時發布在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通知(zhī)公告”欄,相(xiàng)關附件可從網站下載。聯系電話(huà):025-68952651、85012030。


附件:1.江蘇省市場監管“231薦名額分配表

2.江蘇省市場監管“231薦材料袋封面

3.江蘇省市場監管“231薦表

4.江蘇省市場監管“231薦人選彙總表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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